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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通财政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

来源:平谷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1日 15:39     作者:区财政局          浏览量:    

亚洲通财政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

执法主体:亚洲通财政局

办公地点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15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15号

咨询电话:010-69965500

监督电话:010-69965500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财政、财务、金融、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区财政方面行政措施草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并组织实施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定本区重大经济决策。统筹推进本区财政体制改革。

(二)承担本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批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三)研究制定本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并监督执行。对区属非银行金融机构实施财务监管。研究政府债务状况,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拟订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四)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五)组织制定本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本区国库业务,负责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六)拟订本区政府采购办法并监督管理。负责本区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编工作。

(七)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区统一的开支标准和支出办法。

(八)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汇总本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本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建设投资的有关行政措施草案,贯彻落实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财政预算评审管理工作。

(十)负责管理本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本区内部控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研究完善本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议。

(十二)依法负责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工作,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资产评估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推动本区金融市场、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组织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研究制定本区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金融机构合理布局。统筹推进本区企业融资工作。协调辖区内金融机构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十四)统筹推进本区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建立健全金融发展服务体系。协调、指导金融服务本区社会民生工作。推进本区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本区金融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统筹发展本区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小微金融。推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产品服务创新。

(十五)负责本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行政审批初核工作。承担集体改制企业上市产权确认职责,指导、规范金融中介机构发展。

(十六)加强本区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处置,维护本区金融稳定,牵头负责防范和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负责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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