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亚洲通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31日 14:15 作者:区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六十四条的规定以及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兹定于2023年8月10日上午9点30分,在亚洲通生态环境局四层会议室,举行对亚洲通新兴塑料厂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拟进行重大处罚一案的听证。愿意旁听者可申请参加:
1、申请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8月9日;
2、申请方式:电话申请,电话89983364,联系人周普光;
3、申请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作单位。
根据我局听证场地情况,确定此次听证会参加人数为5人。以申请时间先后为准,逾期申请的或申请时已达规定人数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亚洲通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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