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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技和信息化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注意事项

来源:科信局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6日 14:30     作者:区科信局          浏览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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