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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科信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

来源:区科信局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1日 15:56     作者:区科信局          浏览量:    

机构职能:(一)贯彻落实国家、本市关于科技、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 研究拟订本区科技发展、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以及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研究拟订本区绿色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本区绿色产业和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发展。

  (四)统筹推进本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本区科研机构改革发展工作,负责新型研发机构的筹建、管理及服务,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提出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推进本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负责提出本区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本区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科技产业工程的组织申报实施,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本区高新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相关办法。指导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相关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七)牵头建立本区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本市科技金融相关政策,开展科技金融促进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本区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政策及措施,推动农村科技工作。

  (九)牵头本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拟订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十)拟订本区科技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负责科学技术奖励组织实施。承担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创新调查和科研成果报告工作。负责科技保密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区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统筹全区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

  (十二)负责本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定引进外国专家、出国(境)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科技人才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指导本区各单位科技创新工作。统筹推进地区间的科技领域交流合作、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等工作。

  (十五)监测分析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的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产业运行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十六)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和上报本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方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重点领域和促进政策。

  (十七)拟订本区高技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新兴产业中重点领域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推进相关领域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十八)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措施。参与拟订本区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九)指导和促进本区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二十)指导和协调本区工业开发区的建设与发展,促进工业产业基地建设。负责镇村产业生产集中地(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建设。指导镇村产业发展。

  (二十一)统筹协调本区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参与统筹规划本区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部门专用通信网。负责与国家和本市通信主干网等专用网方面的协调工作。

  (二十二)指导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本区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本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统筹和推进本区大数据发展工作。

  (二十三)负责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组织相关人才培训。

  (二十四)贯彻落实国家、本市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中关村科技园区平谷园(以下简称园区)相关改革方案和政策。负责园区发展规划、产业促进、创新创业、高新技术研发及其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资源、中介组织、知识产权保护、军民融合、政府采购等工作。承担园区外事、宣传、联络等工作。

  (二十五)统筹园区产业组织与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开展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负责园区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协助统计部门开展园区统计调查工作。

  (二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七)职能转变。 1.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 2.贯彻落实本区“生态立区、绿色发展”理念,围绕北京平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加大绿色产业引进和扶持力度。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农业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本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执法主体:行政机关

办公地点:亚洲通府前西街17号

办公时间:8:30-11:30,夏季14:00-16:00 冬季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讯地址:亚洲通府前西街17号

咨询电话:010-69988495

监督电话:010-69988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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