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当前位置:首页?>?详情页

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 > 区商务局 > 执法公示 > 基本信息

北京平谷区商务局执法基本信息

来源:亚洲通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4日 12:37     作者:区商务局          浏览量:    

1.执法主体名称:亚洲通商务局

2.办公地址:亚洲通府前西街17号

3.办公电话:010-69962955

4.传真:010-69962554

5.电子邮箱:swwbangongshi@bjpg.gov.cn

6.邮政编码:101200

7.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秋冬)、14:00-18:00(春夏)

咨询服务:

1.咨询方式:电话咨询

2.受理部门:亚洲通商务局办公室

3.联系电话:69962955

监督投诉:

1.投诉方式:电话投诉、电子邮箱投诉、来信来访投诉

2.受理部门:亚洲通商务局办公室

3.联系电话:69962955

4.通讯地址:亚洲通府前西街17号

5.邮政编码:101200

6.电子邮箱:swwbangongshi@bjpg.gov.cn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粮食和物资储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有关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粮食和物资储备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本区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发展战略,提出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本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促进本区城乡市场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区商品流通和生活服务业(不含住宿业)重点设施,以及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城市商业网点、区级大型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商业体系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区消费促进工作,研究制定促消费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区有关部门开展促消费工作。监测消费市场和批发业运行情况。
  (五)承担牵头协调本区整顿和规范商业流通秩序工作的责任,提出提升商业服务质量和规范流通秩序的政策建议,参与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承担组织实施本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有关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组织落实北京市及本区重大会议活动的商品供应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区物流配送重点设施布局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物流行业的指导工作,协调物流基地的规划和建设。
  (八)负责本区货物进出口相关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外贸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外贸运行情况。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支持政策措施。负责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加工贸易合同的管理工作,协调本区各类进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负责马坊物流园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行业指导工作。
  (九)落实本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对外文化贸易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文化贸易统计分析等工作。
  (十)协助承担本区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涉及本区的世界贸易组织有关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协助承担本区进出口公平贸易、产业损害调查及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十一)负责本区外商投资相关管理工作,拟订外商投资及投资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本区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工作。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经济合作交流。
  (十二)负责本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落实本市对外经济合作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与国外多双边经济、技术援助的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牵头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按权限依法核准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
  (十三)负责依法指导、协调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商务领域重点单位贯彻落实有关安全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对违反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依法对本区成品油流通等方面的安全工作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本区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本区现代粮食流通业发展的建议,拟定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本区重要商品收储、轮换和投放。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区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职能转变。区商务局要加强、优化、转变商务领域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加强宏观指导和内外贸易统筹,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流通秩序建设。着力加大对市场总消费促进工作的统筹力度,切实推动商业服务业品牌发展和服务质量提升,优化商务领域营商环境。

打印本页 关闭


邮箱:zfzwgkb@bjpg.gov.cn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政务微信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政务微博

主办:亚洲通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平谷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京ICP备20008900号

京公网安备110117000095号

网站标识码110117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