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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通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来源: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0日 10:25     作者:区统计局          浏览量:    

  2023年,平谷区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北京市统计局法治工作部署,大力加强统计法治建设,认真完成加强普法宣传、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统计监督贯通协同、防治统计造假、开展执法检查等工作,切实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现对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区统计局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会前学法制度,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以及北京市《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统计法律法规等,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的能力。2023年累计组织开展了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16次,共25项学法内容。

  组织开展法治培训学习。为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法治专业素养、增强自觉防治统计造假的法治意识,区统计局召开全体机关干部大会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等内容,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警示教育,组织统计人员参加北京统计督察培训会,开展线上旁听庭审。

  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北京市统计局工作要求,区统计局主动对接区委组织部、党校,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对2023年全区公务员初任和科级任职培训班的学员开展了以“增强统计法治观念、坚守依法统计底线”为主题的统计法治讲座。

  推动区委区政府传达学习统计相关内容。区统计局积极推动区委区政府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警示教育案例,在第5次区委常委会、第6次区政府常务会上,传达学习了北京市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各级领导干部防惩统计造假的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决策部署上来;在第15次区委常委会、第17次区政府常务会上,传达学习国家统计局关于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增强领导干部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切实担负起防治统计造假的主体责任。

  (二)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为贯彻落实统计法治宣传工作部署,区统计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对全局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统筹指导,保障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制定计划方案,明确法治工作思路。为提升全系统依法统计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区统计局紧密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重点任务,制定了《2023年亚洲通统计法治工作要点》、《2023年亚洲通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3年平谷区统计局执法工作计划》、《关于开展〈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方案》,明确统计法治工作导向。

  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工作日、“12·4”国家宪法日特定时间节点开展一系列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线上媒体宣传等方式引导社会公众知法、学法,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推进社会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积极参加统计法相关知识答题竞赛、制作《统计法》宣传资料、举办统计法治征文活动、走上街边开展法治宣传等,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纵深推进依法统计。

  结合业务工作,落实“送法进企业”。区统计局专业科室在对统计调查单位开展业务工作过程中,加强统计法宣传,向统计调查对象解读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重要性,提升调查对象法治意识。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重点工作,在清查阶段和普查登记培训阶段向普查对象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工作。

  加强“以案释法”,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利用2023年年报暨2024年定报布置会开展会前讲法,面对面向参会人员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增强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理念;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培训会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讲座,推动参会人员深刻认识统计造假的危害性,坚持依法依规普查,努力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和工作水平,确保源头数据质量;通过2023年基层基础统计培训会开展统计法治培训,加深基层统计工作人员对统计法的认识,推动依法统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强化统计信用体系建设

  为稳步推进统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区统计局组织开展平谷区“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活动。统筹部署前期准备工作,召开科室协商讨论会,共同探讨统计诚信企业认定工作新任务、新要求,有序扩大统计诚信企业规模,制定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优化评选流程,设立更科学规范的评价标准,确保评选结果公平、公正;把控质量稳步推进评选工作,评估领导小组对所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估,从统计基础工作、统计数据报送、统计数据质量、统计制度建设、查阅全市行政处罚记录等方面入手,层层筛查,认真审核,依据评价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认定;表彰企业树立诚信风向标,2023年共评选认定12家“统计诚信示范企业”,对获得“统计诚信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授予表彰铜牌和证书,同时给予两个年度的统计执法免检资格,在平谷区政府网站公示予以通报表彰,并通过年定报工作布置会进行广泛宣传,扩大企业诚信统计品牌的社会影响力。

  (四)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

  区统计局全面贯彻落实《关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积极探索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的新途径,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

  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扩大统计监督效能。一是贯彻落实区纪检监察机关《平谷区“四风”观测工作机制》,立足统计监督角度对各单位开展“四风”观测,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二是与区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工作,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密切协作配合,及时跟进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三是区纪检监察机关将统计巡查、统计执法检查、统计造假专项治理等工作纳入平谷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体系,切实推动统计监督落地见效。四是与区纪检监察机关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案件移交机制,每季度向区纪委区监委移交、备案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情况台账。

  积极联络区巡察办沟通交流,首次实现“巡统联动”。区统计局与区巡察办召开协作配合座谈会,将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内容纳入区委巡察范围,双方共同探讨将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纳入巡察工作中的方法路径,指导督促被巡察单位做好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形成同向发力、共促整改的监督格局。

  加强与审计、财会监督有机贯通,推进监督职能互补。区统计局分别与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召开协同配合座谈会,统计部门、审计部门、财政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进一步推动部门之间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作配合、成果共享、组织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机制。

  主动对接区委组织部门,探索建立协作机制。区统计局与区委组织部结合工作实际,推动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明确在干部选拔晋升、考核评优等工作中,对有关人选是否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工作,是否存在相互攀比、在统计数据上造假等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做好协作配合,共同推动统计改革文件精神落地见效,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

  (五)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

  贯彻落实《监督实施意见》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制度,区统计局梳理2023年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根据工作要求,撰写《2023年平谷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报告》,以区政府名义向上级报送。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撰写《2023年平谷区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报告》上报至北京市统计局。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认真贯彻《北京市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按季度上报《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汇总表》记录,切实做好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的监督。

  (六)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坚决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区统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北京市统计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务实举措,切实将防治统计造假工作落实落细。成立领导小组,压实工作职责;制定任务分解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与不足;强化贯通协同,加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监督协作配合;深化统计巡查,跟进专项治理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数据核查和执法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效;紧跟阶段节点,按时报送季度工作进展情况、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和专项治理行动总结报告。

  (七)依法全面履行统计职能

  区统计局始终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到统计工作全过程,有效发挥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统计调查制度,有序组织实施常规统计调查,规范管理、动态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围绕国民经济各行业各领域生产采集数据,提升数据收集、加工、发布效率。贯彻落实《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和《统计业务流程规范》,严格执行《北京市政府统计机构统计质量全过程管理办法》,修订形成《亚洲通政府统计机构统计质量全过程管理办法》,实现对统计业务全流程的质量控制与规范管理。严格履行统计调查项目申报、审批程序,组织开展社区治理、垃圾分类、乡村振兴满意度等专项调查,依法审批调查项目大桃产业产销情况调查,为全区精细化治理提供数据支撑。靠前谋划大型国情国力调查,科学编制“五经普”经费预算,深入部门、街乡调研,摸清各辖区企业分布情况,全力推进“五经普”各项筹备工作。

  (八)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执法效能

  区统计局始终保持统计执法检查高压态势,以提升源头数据质量为核心,严格执行“双随机”抽查制度,深度聚焦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重点领域,进一步扩大执法覆盖面。在执法检查中综合运用多种执法检查方式,不断提高执法检查的深度和广度,坚持对重点行业和易错指标进行专项检查;坚持积极推进专职执法与专业执法相结合的全员执法模式;坚持开展跨领域部门联合执法;坚持持续开展对迟报统计资料违法行为的查处,降低统计报表迟报率;坚持执法检查回访,重点回访被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单位,开展业务指导和法律指导,积极推进统计服务工作;深化对执法数据的挖掘与转化,按专业、指标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统计分析,深入溯源共性问题和倾向性问题,加强成果运用转换,让统计执法检查更好服务于统计业务的开展。2023年共对平谷区294家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其中“双随机”抽查单位283家,占比96.3%,处罚25家,处罚率8.5%,对统计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需要再提升。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对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适应性需要不断增强,在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需要不断提升。

  二是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需要持续深化。2023年,区统计局积极贯彻落实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但协作方式还不够丰富,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在发挥监督合力方面还需要加大工作力度,在加强与其他监督部门的深度沟通协作方面仍需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探索。

  三是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需进一步提高。2023年,通过统计巡查、执法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发现,部分领导干部、统计工作人员对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深入,对统计造假危害性认识不强,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统计法的认识还有待加强。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履职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部署,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推进统计法治工作取得进展。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定期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等内容。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讲法职责,带头开展法治宣讲,举办专题讲座,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中央统计改革文件进行再学习。

  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负责对统计法治工作进行统筹部署,制定法治工作要点和执法工作计划、为普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部署专项治理行动等。2023年,通过党组会审议、部署16项法治工作。

  抓好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把法治建设纳入平谷区统计巡查工作中,以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情况以及防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进展为核心,通过监督与指导,进一步夯实统计法治工作基础;建立法治建设工作推进落实和监督的考核机制,将统计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区政府对街乡的绩效考核体系,提升统计人员法治能力和法治水平。

  强化法治队伍建设。注重法治人才后备力量培养,开展执法专业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区两级法治机构举办的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参加执法程序、文书制作和案例分析等培训,增加执法知识储备,提高执法综合能力。

  四、2024年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夯实理论基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以及统计法律法规,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形式开展会前学法,切实做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二是突出统计法治宣传侧重点。抓住关键少数,继续积极推动区委区政府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律法规以及统计改革文件精神等,提高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意识,开展统计法进党校,引导领导干部深刻认识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重大意义,提高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意识和能力。抓好统计工作人员,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年定报培训、基层工作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法治能力的培养和指导,帮助基层统计工作人员更好地理解统计指标,有效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抓牢统计调查对象,通过“法律十进”、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特定时间节点等形式,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做好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切实提高统计调查对象对真实统计、诚信统计的认识与支持。

  三是深入推进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深化与区纪检监察机关、区委组织部建立的协作配合机制,坚持贯彻落实五类监督贯通协同办法,完善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财会部门监督协同机制,加强统计监督信息共享和结果运用,形成监督合力。

  四是推动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常态化。将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情况作为统计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持续跟进,充分运用统计巡查、执法检查、数据核查等手段,推动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常态化,持续监督街乡、部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成效、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落实情况、数据质量管控责任机制建立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的文件等问题,营造防治统计造假的良好统计生态环境。

  亚洲通统计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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