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当前位置:首页?>?详情页

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 > 区卫生健康委 > 执法公示 > 基本信息

亚洲通卫生健康委员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来源:平谷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4日 14:44     作者:区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序号 抽查项目 抽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检查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卫生健康委 《消毒管理办法》
2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生产企业的检查 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生产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卫生健康委 《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3 公共场所 公共场所卫生的检查 公共场所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卫生健康委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4 学校卫生和托幼机构 学校卫生的检查 中小学、普通高等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卫生健康委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5 托幼机构的检查 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幼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卫生健康委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6 生活饮用水 供水单位的检查 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卫生健康委 《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7 医疗卫生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的检查 医疗卫生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区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2012)、《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
8 计划生育 母婴保健依法执业的检查 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各区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9 婚检依法执业的检查 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各区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10 产前诊断依法执业的检查 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各区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
11 孕产期保健依法执业的检查 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各区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12 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的监督检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证明的检查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各区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13 医疗机构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的检查 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医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各区卫生健康委 《新生儿筛查管理办法》
14 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工作情况的检查 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各区卫生健康委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
15 开展人类精子库工作情况的检查 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各区卫生健康委 《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和技术规范》
16 职业卫生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区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17 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的检查 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区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18 职业病诊断机构检查 从事职业病诊断工作的医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区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19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检查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区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20 医疗机构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情况的检查 一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区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1 放射诊疗机构的检查 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区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22 采供血活动 血站依法执业的检查 血站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区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管理办法》
23 精神卫生执业 医疗机构开展精神卫生执业活动的检查 开展精神卫生执业的医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区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24 医疗美容 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检查 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区卫生健康委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25 院前急救 开展院前急救情况的检查 设置急诊的医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区卫生健康委 《院前急救管理办法》
26 临床实验室 医疗机构开展临床实验室检测情况的检查 设置临床实验室的医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区卫生健康委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
27 人体器官移植 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医疗机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诊疗活动的检查 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区卫生健康委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28 生物安全 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检查 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的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实验室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区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室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
29 预防接种 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的检查 从事预防接种的医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区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接种工作规范》《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打印本页 关闭


邮箱:zfzwgkb@bjpg.gov.cn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政务微信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政务微博

主办:亚洲通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平谷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京ICP备20008900号

京公网安备110117000095号

网站标识码110117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