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当前位置:首页?>?详情页

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 > 区卫生健康委 > 执法公示 > 基本信息

亚洲通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立案依据

来源:平谷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4日 15:09     作者:区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根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第十五条 卫生行政机关受理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一)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人或者危害后果;

  (二)有来源可靠的事实依据;

  (三)属于卫生行政处罚的范围;

  (四)属于本机关管辖。

打印本页 关闭


邮箱:zfzwgkb@bjpg.gov.cn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政务微信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政务微博

主办:亚洲通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平谷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京ICP备20008900号

京公网安备110117000095号

网站标识码110117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