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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 > 区卫生健康委 > 执法公示 > 基本信息
来源:平谷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4日 15:09 作者:区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
根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第十五条 卫生行政机关受理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一)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人或者危害后果;
(二)有来源可靠的事实依据;
(三)属于卫生行政处罚的范围;
(四)属于本机关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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