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滨河街道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2日 15:49 作者:滨河街道 浏览量:
滨河街道执法主体信息
(一)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执法主体:滨河街道办事处
(三)办公地点:平谷区府前西街12号院
(四)办公时间:8:30—11:30 14:00—18:00
(五)通信地址:平谷区府前西街12号院
(六)咨询电话:010-69960309
(七)监督电话:010-699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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