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详情页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保障性住房
来源: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3日 15:21 作者:平谷区政府 浏览量:
保障性住房复核
公租房复核:未入住每两年复核一次,已入住公租房的由产权单位在合同到期前3个月推送给保障房审核分配科进行复核;公租房补贴每年4月复核;市场租房补贴复核由安居北京住房保障系统推送(距第一次领取满一年的提前3个月进行资格复核)
打印本页 关闭
情况反馈
邮箱:zfzwgkb@bjpg.gov.cn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主办:亚洲通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平谷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京ICP备20008900号
京公网安备110117000095号
网站标识码110117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