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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建议

来源:区人大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5日 10:02     作者:张长志          浏览量: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各类不规范民间融资介入较深的行业领域风险集中暴露,非法集资问题日益凸显,需引起高度警惕。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一、投资理财领域。一些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财富管理等金融公司,以年利率高收益、无风险承诺,通过投资、理财、借款等方式直接吸储,刺激公众进行储存式投资理财。

  二、P2P网络借贷。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后,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投资受害人群体庞大,给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冲击。

  三、其他需要警惕的领域。例如,高息放贷赚取息差,导致发生资金链断裂、暴力催债事件;打着“养老”旗号非法集资,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免费体检旅游等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利用亲戚、朋友、同学、同事等关系,以高额回报诱惑参与投资,等等。

  非法集资危害巨大,且涉及人数众多,极易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国务院已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我区应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力遏制和打击该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力保障全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建议:

  一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大排查。及早发现非法集资、非法吸储等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推动实现市场主体、银行征信、公安打击违法犯罪、法院立案判决执行等相关信息的依法互通共享,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二是加强监管监测,加大打击力度。坚决依法惩处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密切关注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P2P网络借贷等高发重点领域,加强风险监控。

  三是部门主动作为,形成合力。非法集资活动的监管及违法行为的查处涉及市场监管、金融办、公安、政法多个部门。建议各部门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开展联合专项整治,有力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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