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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捋顺我区国有企业监管体系的建议

来源:区人大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5日 10:15     作者:韩娇          浏览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近年来,平谷区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监管情况和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数额广受关注,也饱受诟病。2021年开始,我区开始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启动了国资国企改革重组方案,其成果显现尚需时间来判断,但是捋顺我区国有企业监管体系应提上议事日程。

  存在问题:我区国有企业尚未建立全面监管体系,国资委监管的企业只是我区国有企业的一部分,尚有部分由开发区、事业单位等设立的国有企业并未纳入正常监管。如:马坊物流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兴谷发展公司、兴谷投资中心等均属国有企业,持有大量国有资产,因一直无明确授权的监管部门,长期游离在我区国有企业监管体系之外,也无法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范围。

  意见建议:一是摸清底数,全面梳理我区国有企业清单,形成分类处置建议;二是对适合由国资委监管的企业可划归国资委监管;三是对出于事业发展需要,需由其它部门监管的企业,政府应明确监管单位,发放“代表区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证书或相关文件,将其纳入国资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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