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年12月15日 点击量: 作者:平谷区政府 来源:区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平谷区全面打赢城乡水环境治理歼灭战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亚洲通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平谷区全面打赢城乡水环境治理歼灭战三年
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
为全面打赢城乡水环境治理歼灭战,促进水生态健康状况改善,持续提升首都水环境质量,依据北京市全面打赢城乡水环境治理歼灭战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特制定平谷区全面打赢城乡水环境治理歼灭战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以持续提升首都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健康水平为目标,以城市溢流污染控制、面源污染防治和再生水扩大利用为重点,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补强城市污水治理弱项,补齐农村污水治理短板,强化运营监管和政策支持,全面打赢城乡水环境治理歼灭战,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实现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基本全覆盖,平谷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城镇地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得到全面有效治理,溢流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劣Ⅴ类水体全面消除,再生水利用量大幅提高,水环境问题得到根治,水生态健康水平稳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城镇地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
完成平谷区马坊物流园再生水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新建(改建)污水管线35公里,改造雨污合流管线24公里。(马坊镇、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平谷分局、区财政局配合)
(二)加快重点地区溢流污染控制工程建设
编制溢流污染控制工程规划,加快重点流域合流制溢流污染治理。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大力推进初期雨水污染治理。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和排水管网错接混接整治。(区水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平谷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平谷镇、各相关乡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补齐农村地区水环境治理短板
1.加快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治理。坚持因地制宜、集散结合,优先选用符合农村地区实际、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污水治理模式。加快污水户线和公共污水管线建设,采用“污水收集管网+厂站”模式,解决位于城乡结合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及人口密集等重点村庄污水集中处理问题;其他村庄采用分散处理模式,解决农户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牵头,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平谷分局、区财政局、区园林绿化局、市交通委平谷公路分局配合)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面配备粪污处理设施,加强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粪污污染防治,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实施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强化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鼓励以循环利用与生态净化相结合的方式控制种植业污染,发展生态种植、水产生态养殖和畜禽规模化养殖,建设一批种养结合示范基地和循环农业示范园。推广节肥减药、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和模式,建立农业面源污染动态监测网点。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4.6万亩,采取措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田水土流失。(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牵头,相关乡镇配合)
3.加强农村地区小微水体维护管理。深入实施乡村环境综合整治,以村庄排水沟和道路边沟为重点,持续开展“清河行动”,及时清理垃圾、杂物等,防止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加强农村地区小微水体维护管理,建立长效管护机制,落实属地管护责任,加强管护人员和经费保障,防止水体黑臭问题发生,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各乡镇牵头,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平谷分局、市交通委平谷公路分局配合)
(四)完善再生水配置利用体系
按照“安全可靠、集约高效、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原则,加快再生水输配工程建设,扩大无水河湖再生水生态补水,大幅提高园林绿化再生水利用量,实现再生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园林绿地再生水应用尽用,推动自来水和地下水灌溉逐步退出,稳步扩大工业生产、市政杂用和居民家庭冲厕等再生水利用。
实施再生水向洳河河道补水,新增再生水补水能力50万立方米。新增园林绿化再生水利用能力120万立方米、环卫再生水利用能力30万立方米。(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城市管理委牵头,区生态环境局、区国资委、区财政局配合)
(五)开展污泥协同焚烧处理
开展污泥协同焚烧处理。推行区、镇、村三级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集中统一处理。加强村级污泥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相关乡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排水设施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
1.加强排水设施隐患排查和更新改造。加强排水设施运行维护和更新改造制度建设,持续推进不明权属的公共排水设施有序移交专业运营单位养护管理;开展排水管网病害诊断和隐患排查,重点实施存在安全隐患的无筋混凝土排水管道、平口混凝土排水管道及运行年限超过50年的排水管道更新改造;加强排水管网外水渗入、倒灌问题排查整治;持续开展“清管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实现问题隐患动态清零。(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园林绿化局、市交通委平谷公路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平谷分局、区发展改革委配合)
2.推进专用排水设施社会化专业化维护服务。积极推进社会单位与水务企业签订维护服务合同,对居民小区、单位大院、产业园区等内部的专用排水设施实行社会化专业化维护服务。组织将本地区不明权属的专用排水设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引水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维护服务。(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国资委、各相关乡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排水管网连接设施运行维护。完善化粪池建设维护标准,强化化粪池清掏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农村地区化粪池运行维护考核付费机制,防止因化粪池清掏养护不及时造成排水管网可燃气体浓度超标引发安全事故。(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各相关乡镇配合)
(七)加强行业监管和执法监督
1.全面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强化对排水运行单位的行业监管和执法监督,督促其依法履行排水设施运行、维护等职责。加快排水设施智慧感知监测系统建设,完善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全面提升排水行业监管水平。(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各相关乡镇配合)
2.加强对违法排水行为及重点污染企业的执法监督。完善区、街道(乡镇)执法体系,重点加强对农村地区企业、民宿、农家院等经营主体废污水收集、处理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违法排水行为;针对特征污染物开展溯源治理,加强对医疗机构、实验室及洗涤、食品加工等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和执法监督,督促重点污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各相关乡镇配合)
3.加强农村水源地监管。依法划定农村水源地保护范围,明确水源地管理责任,健全巡检机制,强化日常保护管理。开展农村水源地环境污染问题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在农村水源地保护范围内倾倒填埋垃圾、排放废污水等行为,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牵头,相关乡镇配合)
三、支持政策
(九)完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支持政策
再生水厂(站)建设资金由特许经营主体承担,征地拆迁资金由所在乡镇政府承担。污水管线和再生水管线骨干管网建设资金,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照地区给予差异化支持,平谷区农村地区为90%。(区发展改革委牵头)
(十)完善农村地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营维护支持政策
市级财政对农村地区污水处理厂(站)和管网运行维护实行差异化支持政策,对平谷区给予70%的运营维护补贴。农村地区污水处理厂(站)运营维护补贴基数为0.5-3.2元/立方米,同步参照,农村地区污水管线、再生水管线、雨水管线维护补贴基数为20元/米·年。(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牵头,相关乡镇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区级统筹、牵头部门负责的工作机制,成立区级全面打赢城乡水环境治理歼灭战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城乡水环境治理工作,成员单位由区水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平谷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绿化局等部门组成;专班下设深化改革组、规划指导组,分别由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平谷分局牵头,负责加强对各乡镇的服务指导;专班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承担专班日常工作。各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成立镇级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本地区城乡水环境治理工作,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协调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二)强化监督考核。区有关部门、各乡镇要将目标任务逐项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年度工作计划,报区级专班办公室。区级专班办公室汇总形成全区年度工作计划,将各项重点任务纳入区总河长令,强化监督考核。对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加强社会共治。广泛开展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宣传普及,建立水资源浪费、水环境污染、水生态破坏等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激发市民群众参与水生态环境保护的热情,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附件:《亚洲通全面打赢城乡水环境治理歼灭战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任务分工表
任务类别 | 序号 | 重点任务 | 牵头部门 | 主责部门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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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城镇地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 | 1 | 完成平谷区马坊物流园再生水厂建设。 | 马坊镇 | 区水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平谷分局、区发展改革委 | 2023年完成马坊再生水厂前期工作、2024年建设、2025年建成通水。 | |
2 | 新建改造污水管线35公里。 | 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 | 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平谷分局、区财政局 | 按年度推进实施,2023年完成10.1公里;2024年完成18.9公里;2025年完成6公里。 | ||
3 | 改造雨污合流管线24公里。 | 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 | 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平谷分局、区财政局 | 按年度推进实施,2023年完成7.7公里,2024年完成12.3公里,2025年完成4公里。 | ||
二、加快重点地区溢流污染控制工程建设 | 4 | 编制溢流污染控制工程规划,加快重点流域合流制溢流污染治理。 | 区水务局、各乡镇街道 | 区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平谷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平谷镇 | 2023年组织编制溢流污染控制工程规划,2024年开展重点区域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前期手续,2025年底前完成重点区域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治理。 | |
5 | 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大力推进初 期雨水污染治理。 | 区水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平谷分局 | 各乡镇街道 | - |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长期坚持。 | |
6 | 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乡镇街道 | - | 长期坚持 | |
7 | 开展排水管网错接混接整治。 | 区水务局 | 区城市管理委、各乡镇街道 | 动态清零,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 ||
三、补齐农村地区水环境治理短板 三、补齐农村地区水环境治理短板 | 8 | 加快污水户线和公共管线建设,采用分散处理模式解决农户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强化农村化粪池清掏监管,严格落实农村地区化粪池运行维护考核付费机制。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 | 各乡镇街道 | 区财政局 |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长期坚持。 |
9 | 采用“污水收集管网+厂站”模式解决58个左右村庄污水集中处理问题。采用“分散治理”模式解决25个村庄污水收集处理问题。 | 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 | 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平谷分局、区财政局、区园林绿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平谷公路分局 | 2025年12月底前 | |
10 | 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面配 备粪污处理设施,加强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粪污污染防治,全区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 区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 | 区生态环境局 | 根据任务目标,持续推动相关工作 | |
11 | 实施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 强化水产养殖尾水治理。 | 区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 | - |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长期坚持 | |
12 | 以循环利用与生态净化相结合 的方式控制种植业污染,发展生 态种植、水产生态养殖和畜禽规 模化养殖,建设一批种养结合示 范基地和循环农业示范园。 | 区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 |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长期坚持 | ||
13 | 推广节肥减药、农业废弃物循环 利用技术和模式,建立农业面源 污染动态监测网点。 | 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 | 各乡镇 | - |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长期坚持 | |
14 | 建设高标准农田4.6万亩,采取措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田水土流失。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 | 各乡镇 | 根据任务目标,持续推动相关工作。 | ||
15 | 深入实施乡村环境综合整治,以 村庄排水沟和道路边沟为重点,持续开展“清河行动”,及时清理垃圾、杂物等,防止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 | 各乡镇 | 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平谷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长期坚持 | ||
16 | 建立农村地区小微水体长效管护机制,落实属地管护责任,加强管护人员和经费保障,防止水体黑臭问题发生,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 | 各乡镇 | 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平谷公路分局、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委 |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长期坚持。 | ||
四、完善再生水配置利用体系 | 17 | 实施再生水向补水洳河河道、新增再生水补水能力50万立方米。 | 区水务局 | 区国资委 | 2025年12月底前实施洳河河道补水 | |
18 | 新增园林绿化再生水利用能力120万立方米。 | 区园林绿化局 | 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区水务局、绿都农林公司 | 2025年12月底前实施平谷城北湿地公园、阅景公园绿化用水再生水替代 | ||
19 | 环卫再生水利用能力30万立方米。 | 区城市管理委 | 北京京谷京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区水务局 |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2025年底前完成 | ||
五、开展污泥协同焚烧处理 | 20 | 开展污泥协同焚烧处理。推行区、镇、村三级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集中统一处理。 | 区水务局 |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 、相关乡镇 |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长期坚持。 | |
21 | 加强村级污泥无害化处置监督管理。 | 区水务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长期坚持。 | ||
六、强化排水设施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 | 22 | 持续推进不明权属的公共排水设施 有序移交专业运营单位养护管理。 | 区水务局、区财政局 | 各乡镇街道 | 区城市管理委 |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长期坚持。 |
23 | 开展排水管网病害诊断和隐患排 查,重点实施存在安全隐患的无筋混凝土排水管道、平口混凝土排水管道及运行年限超过50年的排水管道更新改造。 | 区水务局 | 各乡镇街道 | 区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平谷分局、区水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长期坚持。 | |
24 | 加强排水管网外水渗入、倒灌问题 排查整治。 | 区水务局 | 各乡镇 | 区城市管理委 |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长期坚持。 | |
25 | 持续开展“清管行动”,加大执法 检查力度,实现问题隐患动态清零 | 区水务局 | 区园林绿化局、市交通委平谷公路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各乡镇 | - |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长期坚持。 | |
26 | 积极推进社会单位与水务企业签订 维护服务合同,对居民小区、单位 大院、产业园区等内部的专用排水 设施实行社会化专业化维护服务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水务局 | 各乡镇街道 | 区城市管理委、相关水务企业 |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长期坚持。 | |
27 | 组织将本地区不明权属的专用排水设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引水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维护服务。 | 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 区城市管理委、相关水务企业 |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长期坚持。 | ||
28 | 完善化粪池建设维护标准,强化化 粪池清掏监督机制。 | 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农业农村局 | 相关乡镇街道 |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长期坚持。 | ||
七、加强行业监管和执法监督 | 29 | 强化对排水运行单位的行业监管和 执法监督,督促其依法履行排水设 施运行、维护等职责。加快排水设 施智慧感知监测系统建设,完善排 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 手段,全面提升排水行业监管水平。 |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城市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 | 相关乡镇街道 |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长期坚持。 |
30 | 重点加强对农村地区企业、民宿、 农家院等经营主体废污水收集、处理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违法排水行为。 | 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 | 相关乡镇 | 分年度有序推进,2025年12月底完成 | ||
31 | 针对特征污染物开展溯源治理,加强对医疗机构、实验室及洗涤、食品加工等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和执法监督,督促重点污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管理局 |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长期坚持。 | ||
32 | 依法划定农村水源地保护范围,明确水源地管理责任,健全巡检机制,强化日常保护管理。开展农村水源地环境污染问题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在农村水源地保护范围内倾倒填埋垃圾、排放废污水等行为,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 | 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 | 相关乡镇 | 区城市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委 |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长期坚持 |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亚洲通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印发
一图读懂:《亚洲通全面打赢城乡水环境治理歼灭战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