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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促进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文字解读

来源:亚洲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8日 14:56     作者:亚洲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围绕服务新时代首都发展,聚焦高大尚平谷建设需要,营造青年群体就业创业活力,激发青年群体在高质量发展中的内在动力,制定《平谷区促进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

  一、适用对象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平谷区各领域创办创业主体,助力平谷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入乡创业人员等。

  二、涉及范围

  发展青年创业服务平台、鼓励青年创业就业、强化金融政策支持、加大人才培养保障、稳定市场主体良性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发展青年创业服务平台。一是鼓励优秀创业项目发展,举办“创业在平谷”创业创新大赛。二是支持青年加入孵化基地,依托区内双创载体,对符合条件入驻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青年创业主体给予每年最高6000元的场地费用支持,并提供相关孵化服务。三是支持创业服务机构活动,区级部门认定的区内青年创业群体创办的经营性创业服务机构以及具有独立法人的社会组织和协会举办创业交流活动,对符合政策规定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的报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后,给予举办费50%补贴;积极引进知名行业、社会组织等在平谷举办创业交流活动,给予活动直接运营成本20%的一次性补贴。四是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引导有条件的机构建立创业孵化基地。五是支持创业信息平台发展,开发平谷区创业综合信息平台,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创业项目推介、联系创业指导专家等一站式线上服务。

  (二)鼓励青年创业就业。一是提供一次性创业补贴,在本市首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文件规定的可申请8000-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二是提供入乡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名本区城乡劳动力,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6个月,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吸纳就业奖励,且在此基础上每多招用1名本区城乡劳动力,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吸纳就业奖励。三是提供集体经济组织创办市场主体补贴,支持平谷区集体经济组织联合青年群体开办经济实体或新型市场主体,招用本区城乡劳动力10人及以上,符合条件者给予10000元一次性补贴,充分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创业带动就业。

  (三)强化金融政策支持。落实好青年群体创业、农业领域贷款贴息、财税优惠支持政策,精准服务种子期、初创期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向在本市注册经营、资信良好、有具体经营项目的小型微型企业等创业主体提供贷款,并给予部分财政贴息,助力初创企业发展壮大。

  (四)加大人才培养保障。提供青年人才创业支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阶段人才的创新创业提供精准支持;给予符合条件的本区青年群体参加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相应培训补贴、生活补贴;发挥青年创业协会作用,加强青年群体创业导师培育工作,打造具有前瞻性思维、开拓性视野的创业导师队伍。

  (五)稳定市场主体良性发展。提供多种形式就业补贴,提供青年群体见习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实施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就业补贴,对困难家庭应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0000元就业补贴。

  四、新旧政策差异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将青年群体和初创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整体谋划、统筹实施,加大了创业带动就业、搭建创业服务平台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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